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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公告(勐海镇人民政府)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01

土地确权登记公告

为有效利用资源,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在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调查时发现勐海县城内勐海镇变电站对面3建设用地总面积21060.1731.59亩)其中,宗地117871.87宗地21831.01宗地31357.29。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现我局特进行3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一、土地权属来源核实情况

(一)土地来源:地块于19931018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35201部队将部队土地216亩租赁给李华江,租赁期限50年。1995108日部队同意李华江将租赁土地转让给李源海。2006年和2012年部队两次军场用地核查认可将其216亩土地转让给李源海,2016年第三次军产核资该宗土地不在部队军产范围内。

(二)权属调查情况:根据勐海县土地权属调查数据进行核实,该地为国有土地,勐海镇曼贺村民委员会曼贺小组已出具不属于集体土地的情况说明。

(三)土地核实情况:完成了实地测绘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签字确认工作,权属清楚,四邻无争议。

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关规定和《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批准勐海县部队与曼贺村委会之间国有空闲地块处置方案的请示》(海自然资请〔2021123号)、《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勐海县部队与曼贺村委会之间国有空闲处置方案的批复》(海政复〔2021202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拟将该3宗地(宗地117871.87㎡,宗地21831.01㎡,宗地31357.29㎡)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至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

现将3宗地使用权确权事宜予以公告,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报请勐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将该3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至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附:宗地图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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