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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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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海财预字〔20219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工作,落实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5.职能转变。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行政审批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资产管理和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负责联系协调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2.综合股。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局党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受理社会公众来信来访。落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

3.自然资源管理股。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有关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勐海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5.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股。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地方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的报批工作,组织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起草,拟订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

6.城乡规划股。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落实城乡规划的规章、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工作。承担勐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7.行政审批股。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或上报;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相关流程制定、优化和简化。受理群众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负责与本单位内设机构进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核和验收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农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

8.耕地保护监督股。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实施、监督、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9.矿产资源管理股。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各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和监管,组织实施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权限内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10.测绘地理信息股。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贯彻落实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测绘成果。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监督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县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自然资源基础工作,提升基础保障和服务能力

一要做好调查监测工作。在三调成果基础上,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开展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和自然资源调查工作。二要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深入推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稳妥推进林权登记承接工作。稳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三要强化地理信息管理与公共服务,提升应急测绘综合保障服务能力,按要求完成1∶20001∶5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更新。四要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能力。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和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矿产资源智能审批系统、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管理系统等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应用和管理,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五要持续提升政务管理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认真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信访办理,重视社会舆情稳控,及时有效应对负面舆情。

2.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一要按期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以三调成果为底图,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按时按质完成编制任务。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监督实施。二要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强与部门和乡镇协调,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系统延伸至乡镇。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联审联批试点。推进完善乡村规划专管员制度。三要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制度。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探索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监管体系。四要做好过渡期规划管理。认真落实过渡期规划管理措施,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将重大项目纳入过渡期规划,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提供空间保障。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

一要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踏勘论证,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水田,严格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审查论证。加大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惩处力度,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最严厉的经济惩罚措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个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等规定。二要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6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指标欠账归还计划,8月底前完成2020年补充耕地垦造水田年度计划,12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补充耕地垦造水田计划和欠账归还计划。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着力增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在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耕地时确保有补充耕地指标可用。三要强化耕地动态监测。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确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图斑,运用卫星影像等信息手段,强化动态监测监管。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加快上图入库备案工作,准确掌握设施农业用地变化情况。四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责任保护目标。按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21年将对十三五时期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考核,要深入分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五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对全县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耕地动态监测结果,强化 非农化行为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4.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不断提升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

一要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探索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加强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确保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多策并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二要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采取特殊举措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争完成2021年度批而未供土地30%处置任务,基本消除现有闲置土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批而未供、未供即用和闲置违约等问题的监测监管。三要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加大矿业权出让登记及监管力度,完善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扎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省级部署和要求,启动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矿资源开发领域问题整改力度,做好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工作,抓好矿山生态环境检查发现问题整治工作。四要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按照控制开采总量、减少矿山数量、遵守矿山准入、提高利用水平的要求,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5.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能力

一要提升用地审批效能。开展用地报件质量提升行动,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确保报件内容规范、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提高报批效率。二要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做好成片开发方案编报基础工作,为高质高效报批建设项目用地创造条件。落实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农村产业,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等合理用地需求。三要把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将十四五规划和综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规划的空间需求及重大项目清单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前预留好项目用地空间。四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服务和协调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促进项目科学选址,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做好征地社会保障,在选址、报批、征地、供地、登记等环节配合联动,逐步形成全链条服务体系,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切实增强用地保障服务能力。五要继续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力推进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工程实施,特别是省内流转节余指标的项目,采取倒排工期、细化节点、责任到人的方式,尽快完成复垦实施和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复垦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实施并顺利通过验收。引导和鼓励经营性项目优先使用节余指标保障用地,规范和优化现有增减挂钩项目的方案报批、拆旧复垦及验收工作。继续挖掘增减挂钩项目资源潜力,将具备条件的区域有序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做好新方案编报工作。

6.统筹生态空间布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一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确保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二要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管控。按照省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启动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按时限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报批,抓紧推进省级下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各项工作。三要分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积极申报和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抓好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整改,继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7.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管

一要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聚焦隐患在哪里”“灾害何时发生等关键问题,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做好隐患三查、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完成2个专业监测点和10个普适型监测点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汛期前,完成所有在建项目实施并投用。二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措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防范及排查整治。

8.强化执法监管,确保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一要加强卫片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建立健全执法严起来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全链条闭合管理,遏制违法用地。加强和改进卫片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查处的机制,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二要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对新增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到位,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力度,推动消除违法状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对历史遗留的违法问题,摸清底数,依法依规,实行台账管理,积极稳妥、分类分步推进解决。三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土地历史违法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四要抓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完成督察问题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19,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67名。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4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53.8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12.95万元,下降24.2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勐海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勐海县征地拆迁办公室)财务独立核算所以人员项目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0.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7.0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53.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03万元(本级财力2187.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12.95万元,下降24.2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勐海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勐海县征地拆迁办公室)财务独立核算所以人员项目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40.8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540.8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4.95万元,下降23.8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上年结转资金以及人员调出退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83万元,项目支出1109.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94.95万元,下降23.83%。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1.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4.39万元,下降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勐海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勐海县征地拆迁办公室)财务独立核算所以人员相应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4%,2020年预算减少115.96万元,下降8.4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以、退休以及财政压缩10%的公用经费。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3%,比2020年预算减少5.47万元,下降4.9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以及退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2%,比2020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1%,比2020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5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置减少以及财政压缩10%的公用费用。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3个,安排755.2万元,如勐海县3个提质改造项目地块种植水田补贴专项资金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244.41万元,下降24.4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无清欠中小企业欠款 ,所以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3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9.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放。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大病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709.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大病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358.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75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以及水稻种植补偿款。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检测人员补助资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4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7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7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 .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1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71.5万元(其中:基本支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5.2万元(其中:基本支0万元,项目支出305.2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19.46万元,下降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日常保管及配置管理,厉行节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2020年减少1万元,下降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83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 三定四不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单位公车规范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07.89万元,比上年减少8.47万元,下降7%,减少的原因是:基本支出相关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32400111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xlsx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doc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