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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落地见效

作者 :体制改革综合处 来源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14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2015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作为脱钩改革的牵头单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省各级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效。各部门、各州(市)通过不断建立完善新型监管体制和扶持措施,有力的促进了脱钩改革落地见效。一批协会商会在改革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其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改革任务取得的成效日益明显。

一、脱钩改革推进情况

2015年10月20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云办通〔2015〕58号),对脱钩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进行了部署。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组织部部长、分管民政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14家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充分发挥发展改革和民政部门双牵头作用,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自2015年启动试点工作,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批复云南省第一批试点方案,共组织开展三批试点工作;2016年6月6日,印发《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6〕30号),并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分别出台了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脱钩改革经费支持、国有资产管理、外事管理、办公用房等方面的7个配套文件;2020年1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联组〔2020〕1号),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各项工作。脱钩改革推进中注重加大宣传培训、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清理涉企收费,认真开展政策评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脱钩改革平稳有序。

二、脱钩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五分离、五规范”脱钩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去行政化的原则,认真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坚持“应脱尽脱”的改革原则,基本完成了《实施方案》设定的脱钩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2711个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任务。其中,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任务512个,州(市)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任务2199个,“五分离、五规范”脱钩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实现机构分离,规范了综合监管关系;实现职能分离,规范了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实现资产财务分离,规范了财产关系;实现人员管理分离,规范了用人关系;实现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了管理关系。

(二)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健全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充实党建工作力量。二是完善党建工作管理机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截至2020年底,列入脱钩范围的2711个行业协会商会已基本实现了党建分离、理顺了管理关系,全省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中共有党员6383名,共建立党组织1307个、党组织覆盖率为57.2%;共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426名,组建群团组织340个,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健全了专业化、协同化、社会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了政府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重点加强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加强源头管控,业务指导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和监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涉及的专项事务进行服务、管理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推行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向社会公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定期在民政网站公布社会组织法人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开办会、民主办会,制定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建立完善行业协会等级评定体系,提高行业协会服务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真正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下一步将着重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突出抓好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在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引领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继续发挥脱钩改革领导机制和联合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建议国家层面尽快研究出台直接登记标准和办法,以清单方式明确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范围、标准和登记流程,以便更好地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健全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扶持体系。制定完善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身建设、市场开拓等。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推进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建设。建立政府及其部门、行业协会与大专院校合作机制,系统培养专业人才。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规定将闲置房产协议出租给行业协会商会使用。针对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研究出台租金、物业费减免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