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打洛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1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拟订本镇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负责督促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事业的发展,拟订并落实好相关的发展计划和工作措施。

4.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5.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婚姻咨询、登记工作。

6.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具体完成本镇其他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工作。

9.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