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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洛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 :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7-13

打洛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美化镇区和村庄环境,促进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全镇的镇容村貌得到卓有成效的改观,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勐海县农村工作暨第九批新农村(农场)建设指导员下派动员会精神和《勐海县开展文明卫生先进村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海办发〔201351号)要求,全面整治镇区和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镇区和农村生活环境,推动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

201531---12月31,4月7前完成320省道沿线、进村道路、桑康节和傣历年活动场地、村寨卫生突击整治工作。

三、组织机构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成立打洛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环境卫生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村建所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建所工作人员组成。各村委会也要分别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政府挂钩村委会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支书和主任担任,成员由各村民小组的组长担任。

四、重点整治范围

   (一)围绕2015年环境卫生整治任务,高标准整治320省道沿线、入村道路、河道及镇区环境卫生,达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白色污染,达到干净整洁标准。320省道沿线、进村道路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村寨卫生每周集中清扫一次,河道每半年清理一次。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管理谁负责,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320省道沿线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负责所辖路段及本村入村道路、村内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确保村容村貌整洁。特别是对镇郊结合部、村与村道路分界处、香蕉生产基地等一些死角、赃、乱、差的地点开展重点清理。各中心(站所)、省州县驻镇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保洁公司负责镇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全镇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三)“门前三包”要求做到无乱倒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乱张贴(小广告、宣传画等)、乱涂画、乱搭建、乱堆放(建筑材料、公共用品等)、乱晾晒等情况。

  (四)整治施工工地运输洒漏、扬尘污染、车轮带泥现象。要求施工工地要有硬铺装设施,拉运车辆必须进行遮盖,严禁施工工地运输洒漏、扬尘污染、污染道路等现象。同时规范全镇所有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建设工地和拆迁工地,所有工地周边道路无垃圾废弃物、无工程弃土,可视范围内不见裸露垃圾,工地必须落地实墙围挡,保证工地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整治镇辖范围内河道周边环境卫生,可视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及漂浮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是实现我镇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基础、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生活问题,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中心(站所)、省州县驻镇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体现到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上来,用心整治,埋头苦干,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开展,认真开展“六个一”文明卫生先进村寨创建活动,即:开展一次卫生整治活动;开展一场美丽乡村宣传活动;推进一批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开展一次村规民约完善活动;建立完善一套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实现镇容村貌有新的提升。

(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问责制。本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是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高标准的整治活动,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中心(站所)、省州县驻镇单位、企业按责任分工和整治标准完成治理任务,清除所有垃圾死角。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中心(站所)、省州县驻镇单位、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靠前指挥,新农村指导员积极参与,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对不履职尽责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中心(站所)、省州县驻镇单位、企业要以环境卫生整治为契机,在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的同时,结合村规民约和单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改变乱堆、乱倒、乱丢垃圾的习惯。巩固治理成果,变反复整治为常态保持,变面上清整为标本兼治,全面提高我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环境卫生面貌根本性变化。

(四)加强宣传,全面发动。这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关键是宣传、组织、动员、依靠群众,只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整治工作任务才能落到实处。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中心(站所)、省州县驻镇单位、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