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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职能职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29

勐海县财政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措施;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收支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调查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一)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办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县属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负责县属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综合考核县属企业的经营业绩;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县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制订县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六)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制定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建立金融系统信息互联互通的合作交流机制;负责拟订地方金融政策规定和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提出推动金融环境建设的措施;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承办金融合作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牵头组织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宣传、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及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局教育培训规划,拟订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财政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办理机关人员因公出国的有关手续。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则和标准;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起草或拟订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其他部门拟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的条款;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承担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武伟  联系电话:5122902

(二)综合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拟订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监管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研究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政府性基金。负责贯彻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全县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和督促全县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协助做好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负责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验。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的销售和管理工作,对县内各单位使用收费票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魏萍萍  联系电话:5122725

(三)预算股

研究制定全县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分析全县财政运行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全县经济的建议,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省、州对我县的转移支付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县地方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编制全县预算调整草案;承担全县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组织全县财政收支平衡;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提出化解债务的政策找措施;负责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承担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层政权建设等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调查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按照规定对申请税收减免及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政策性和临时、特案减免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建芬  联系电话:5128148

(四)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库管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罗利凌  联系电话:5128149

(五)行政政法股

负责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县级行政、党派、团体、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分析;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孙毓彬  联系电话:5122923

(六)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财政支农政策、有关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宣传财政农业政策;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农民补贴一折通平台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润  联系电话:5122007

(七)社会保障股

承担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纳雁  联系电话:5125313

(八)经济建设股

承担交通、国土、环保、建设、能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全县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油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负责人:郭丽红  联系电话:5126822

(九)企业股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监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农业保险费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研究提出县级财政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负责除农业企业、乡镇企业以外的地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制定全县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国有资金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对企业的财政投资;归口办理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归口管理县属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登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舒驿  联系电话:5122906

(十)会计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拟订会计管理办法;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会计事务所、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海萍  联系电话:5122921

(十一)绩效管理股

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订全县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预算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起草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对预算编制提出绩效评价建议;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余永琼  联系电话:5138556

(十二)国资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办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县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县属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红萍  联系电话:5120308

(十三)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承担《事业单位财务通则》及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监管工作;拟订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单位)经费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映晓  联系电话:5138498

(十四)监督检查股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督促对全县财政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马文玲  联系电话:5125499

(十五)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研究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勐海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胡明春  联系电话:5128877

(十六)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管理政府采购网站;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拟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监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运行;承担审批全县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审核全县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的支付;依法受理全县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欧书琼  联系电话:5128126

(十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并拟定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及验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继承  联系电话:5121853

(十八)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配合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财政资金用款计划的审批和下达;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会计核算;负责全县预算单位工资统发;协助开展国库支付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管机制,建立财务信息监管网络系统;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罗利凌  联系电话:5128149

(十九)投资评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办法、制度的起草和修订;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标底的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政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及评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等业务工作;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负责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评审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余永琼  联系电话:5138556

(二十)勐海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县金融运行情况,加强金融信息交流,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金融改革与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构建完善地方金融体系,通过多种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协调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各类创新业务;负责联系、协调驻县各类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配合中央驻省、市、县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金融运行情况的汇总分析、督促落实、考核评价,推动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资本市场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协调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负责推进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胡永泰  联系电话:51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