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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勐海县财政局及内设机构职责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拟定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在职责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资金;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财政预算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财政预算调整和县级财政决算,管理上级拨款和全县财政收支;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及非税收入的征管。

()拟定县对乡镇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指导和监督乡()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制定全县经费预算标准;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办理和监督财政专项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

    ()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拟定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制定全县性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

    ()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县管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十一)管理政府性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县级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四)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  办公室   联系电话:5122902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参与财政政策研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机要、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印鉴、文印、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安全保卫等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和办理两会建议、提案;会同有关股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并督促落实局机关工作制度。

()预算股    联系电话:5128148

 负责研究全县财政发展目标,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国家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拟定地方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拟定全县经费预算标准;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负责全县预算执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乡镇财政决算,指导乡镇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罚没收入管理;负责起草财政预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及报告说明;负责各乡镇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等工作。

 ()国库股    联系电话:5128149

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管理财政专户的收支业务;管理县级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组织汇总和审核全县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决算和基金决算,编制全县财政决算;负责预算执行分析;负责研究和推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

   ()综合股     联系电话:5122725

    负责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参与费改税、住房制度改革及廉租住房改革资金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制定;加强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负责县本级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的征管;负责廉租住房补贴工作;研究财政政策,牵头组织调研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在综合股加挂票据监管中心牌子。票据监管中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票据的领购、保管,票据帐务的设置,对全县各单位票据验查、稽查、缴销等,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

 ()行政财务股    联系电话:5122923

 负责行政单位和教育部门财务管理;拟定行政经费和外事经费以及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级行政、党派、社会团体、公检法司、文体、教育、计划生育等部门的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等工作。

 ()经济建设股    联系电话:5126822

 负责分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经费、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管理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等工作。

()农业股    联系电话:5122007

负责掌握农林水等部门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拟定执行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和农业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制定分管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参与研究提出分管部门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政策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及效益考核;对分管部门的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日常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等工作

 ()社会保障股    联系电话:5125313

 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拟定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级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执行,管理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和社会保障预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救灾救济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经费;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部门和单位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等工作。

  ()企业统评股    联系电话:5122906

 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研究;负责除农业企业、乡镇企业以外的地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研究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调整建议;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制定全县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协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管理对企业的财政投资;归口办理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负责融资担保机构的持业管理工作;管理政府对私营经济组织的投资;参与县属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政府外债政策和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全县政府性外债,拟定政府统借统还外债的转贷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和执行统借统还外债的还本付息年度决算。

 拟定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和评价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并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统一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年度报表的汇总工作;拟定全县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等工作。

()会计、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5122921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管理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职称管理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联系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和省会计学会的工作。负责县会计函授站工作。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重大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组织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及县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局内有关廉政规章制度,负责案件的查处的组织协调以及执法执纪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和培训,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法,研究提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政策和意见,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十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联系电话:5128877

负责提出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措施和综合性指导意见;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工作部署和指导性意见等;负责审核各乡镇的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并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镇的改革方案实施工作,对改革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负责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县乡村债务的清查核实工作;负责办理两会代表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建议和提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总结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验和农村综合改革考核评估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全县政府采购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年度采购目录;搜集、了解市场动态,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招投标,组织具体采购及业务核算管理。联系电话:5128126

()国库支付中心:主要承担全县工资统发,银行账户的设立、销户审核,财政性资金的缴库、拨付等工作。联系电话:5128149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并拟定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联系电话:5121853

()勐海县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全县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以及其他各项财务工作。联系电话:5128148

()会计函授站:负责全县财会人员的培训、学历提高等工作。联系电话:5122921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审查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支出的工程概算、预(结)算,检查监督政府基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进行重点分析、检查和监督;负责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

()乡镇财政所。其主要职责:

1.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登记乡镇财政收支台账,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经费的请拨,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

2.负责乡镇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预算股。

3.负责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账工作。

4.负责乡(镇)票据的领取和缴销,定期与县票据管理中心核对。

5. 协助乡党委、政府做好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农村低保、村账乡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