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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14

景政办发〔201823

 

 

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对照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落实。要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中心工作有新突破、重点工作有新成效、全面工作有新进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强化协调,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主动落实承办的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服务,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责。对《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十件惠民实事完成情况,实行季报告、季通报,季抽查、半年和年终全面检查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分别于630日、930日、123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前3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书面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期上报或落实任务不力的,市人民政府将依据有关规定实行效能问责。联系人及电话:张娅,2585612,邮箱:jhszfdc@163.com

 

 

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12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一、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抓实“五个一批”,确保勐宋、陆拉等15个行政村脱贫出列,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好“短中长”产业布局调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力争每户至少有1个可持续增收的产业。(牵头单位:市农科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转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800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资源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产业就业扶贫措施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贫困户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农科局、市农委办、各乡镇、街道)

(五)加大生态扶贫,新增生态护林员100人以上,带动400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持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零辍学”,对“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深度贫困人口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和常用规范文字。(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体实践教育活动,消除“等靠要”思想,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健康扶贫30条措施,确保6个行政村卫生室达到省级标准。(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打好农村危房消除战,实施农村CD级危房改造3000套。(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继续做好“挂包帮”“转走访”,抓实上海松江区、省军区对口帮扶项目,攻克勐龙拉祜族和勐旺瑶族聚居村寨深度贫困难题。(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一)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向扶贫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十二)强化跟踪问效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并加大扶贫队伍培训和管理。(牵头单位:市监察委;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

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流转行为。(牵头单位:市农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壮大集体经济,每个乡镇开展12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试点。(牵头单位:市农科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办,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三)严守耕地红线,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菜篮子”工程,确保粮食总产量保持在9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科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快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大渡岗现代茶叶产业园、普文农业产业园建设,力争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实验示范区取得新进展。(牵头单位:市农科局;责任单位:勐罕镇、大渡岗乡、普文镇)

(五)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延长橡胶、茶叶、咖啡传统产业链,努力打造大渡岗“中国茶叶第一乡”品牌,启动建设普文咖啡旅游小镇。(牵头单位:市农科局;责任单位:大渡岗乡、普文镇)

(六)严把农产品“出入关”,完善追溯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农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七)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继续实施以曼点、红光、大寨水库和集镇供水为重点的民生水利工程,完成水利投资2亿元,解决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积极建设“四好农村路”,启动136个村、434公里的村级道路硬化工程,完成投资3亿元。(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持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两污”治理能力,确保全市乡镇(农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80%的村寨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办、各乡镇、街道)

(十)完成50个生态村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十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牵头单位: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农场)

(十二)持续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市级、乡(镇)级、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三)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扎实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培育壮大“三大生态经济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农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生物产业办、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农科局、市林业局、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

(二)以热带特色水果、滇南小耳猪、热带淡水鱼等优势产品为重点,创建3个以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完成特色生物产业投资2.9亿元。(牵头单位:市农科局;责任单位:市生物产业办、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三)启动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产业聚集示范区建设,完成土地收储2500亩以上,开工建设园区“一水两污”、主次干道、供电等基础设施,用好用活园区优惠政策,争取第一批入园企业落户。(牵头单位: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勐养镇、勐养农场)

(四)完成红木一条街规划编制,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培育工程,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红木一条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卫计局、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

(五)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服务好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雅德秘侬旅游度假区、告庄西双景等一批重点旅游综合体建设,争取橄榄坝傣族水乡、基诺风情小镇有突破性进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责任单位:西双版纳澜沧江国际风情园建设指挥部、大渡岗茶园旅游小镇建设指挥部、澜沧江民族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勐罕镇、基诺乡)

(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用好“一部手机游云南”服务平台,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开发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加快汽车营地、旅游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业向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落实停止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措施和税收减免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党政机关办企、涉企乱收费行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审批难、用地难等系列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招商局、市政务局、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八)用好用活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贴息、奖补和融资担保平台的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九)完成健康养生产业投资30亿元。(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农科局、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工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生物产业办、市工商联、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各乡镇、街道)

(十)完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31亿元。(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文产办、市发改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外办、市扶贫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农场)

四、不断改善城市风貌

(一)坚持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清一增”,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二)完成城市风貌、楼宇亮化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并严格规划审查审批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三)加快G214景洪南过境公路、神秘谷大桥和景兰大桥等连接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四)加快北环路延长线项目建设,启动三叶路、北环路至勐海路等连接工程,动工建设江北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加快推进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五)新建7个立体停车库,建成停车诱导系统。(牵头单位:市国投公司;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大队)

(六)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乡镇“两污”治理工程,争取海绵城市获得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启动城市内涝防治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七)深入开展“厕所革命”,确保建成区公厕数量提高到每平方公里5座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商务局)

(八)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完成棚户区改造600套。重点整治城乡规划区、道路沿线、景点景区周边的“两违”行为,确保拆除违章建筑15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九)清理违法用地5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十)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场所、渣土运输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和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十一)继续实施“城市双修”,启动建设回归雨林民族生态示范区,加快引水入城中西水系、流沙河治理、澜沧江沿江两岸生态修复工程,采取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力争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5.5平方米,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引水入城建设指挥部、沙河新区建设指挥部、市国投公司)

(十二)配合做好玉磨铁路(景洪段)、景打高速(景洪段)、嘎洒机场4E改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铁建办、市交通局、沙河新区建设指挥部、嘎洒镇)

(十三)加快普文至勐旺、关坪至大桥公路建设,确保景哈大桥、景宽公路(勐罕至勐宽段)建成使用,完成交通投资11亿元。(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四)确保民航路、嘎栋至嘎洒改扩建工程建成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五)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确保110千伏辉煌输变电工程建成使用。(牵头单位:景洪供电局、农垦电力公司)

(十六)全面实施“宽带中国—千兆到户”和“百兆乡村”工程,新改建4G基站340个,提升网络质量。(牵头单位:市发工局)

五、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办、局)

(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用,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精简行政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务局、市发工局、市法制办、市编办;责任单位:各专项改革责任单位)

(三)大力推进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实行严格的专家准入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力争全年税收占财政收入的70%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六)创新开展国有投资公司与民营企业合作,提高砂石料、国有荒山、棚户区改造等资源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国投公司)

(七)深化农林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加大金融、教育、卫生等综合改革力度,完成科协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市农科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

(八)坚持走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道路,在景洪农场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进4个农场改革。(牵头单位:市农垦局;责任单位:各农场管委会)

(九)不断规范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行为,加快公交车改革步伐。(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十)扩大对外开放,落实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推动勐龙曼栋通道经济区建设,推动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尽快形成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规模化的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勐龙镇)

(十一)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版纳州倡导的“四国九方”战略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在贸易、教育、农业、医疗等方面的互助互利,完善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边民互市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力争对外贸易总额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外事办、市教育局、市农科局、市卫计局)

(十二)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市级领导挂钩机制,重点解决政策落实、要素保障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工信局;责任单位: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

(十三)瞄准国内、国际百强企业,变招商为选商,提高招商实效,争取落户企业不少于5个,实现引资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绿色发展,树立“绿色政绩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全国同步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零容忍”“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二)严格控制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完成市级自然保护区规划,配合做好西双版纳国家公园、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促进森林旅游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旅发委)

(三)构建环保综合治理体系,扎实开展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回头看”,确保问题清单整改到位和环保信访投诉案件逐年下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四)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利用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优势,积极争取中央生态转移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控重点污染源,确保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指数不低于97%。(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五)加快生态修复,开展净土行动,严格落实“土十条”,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完成营造林3.6万亩,实施环境友好型胶园4.5万亩和生态茶园2万亩,坚决查处破坏森林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工信局、市农科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生物产业办)

(六)全力实施清水行动,贯彻好“水十条”,以健全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改善沿岸生态环境、打击污染破坏河流行为、提升河(库)水体质量为切入点,落实好河长制,完成饮用水源林地和农村水源点保护规划,确保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成果,争取“国家生态文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获得命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努力提升人民幸福感

(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一般公共预算70%以上用于民生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三个增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确保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1.8%以内。完成“全面改薄”任务,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现象。鼓励和规范社会民办学前教育,提升高中办学水平,办好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认真落实教学质量奖惩制度、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措施,培养“四有”师资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四)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农转城”等重点人群创业工作,采取“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实现就业2600人以上,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鼓励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工商联,各乡镇、街道、农场)

(五)努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取得新成效,大力培养全科医生,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传承发展傣医药事业,不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打好登革热防控攻坚战,积极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乡镇、街道、农场、度假区管委会)

(六)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打私办)

(七)全面构建三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启动实施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抓好全民健身和文化惠民工程,举办自行车、热气球等体育赛事,不断满足全民健身需求。(牵头单位:市文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农场)

八、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实施市、乡、村三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雪亮工程”,严厉惩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网络欺诈、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防“非法集资下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创新“七五”普法宣传方式,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配合开展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办、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引导群众依法诉求,坚决维护信访秩序。(牵头单位: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办、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五)构建劳动和谐关系,全面落实“七项制度”“四重责任”等工作措施,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隐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六)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健全更加完善的联动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交通局)

(七)全民完成第二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十百千万工程”,启动第二轮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民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加大边境管控力度,强化“双向查缉”措施,完成反恐维稳任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九)持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倾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附件:
景政办发〔2018〕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