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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未知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5

监督索引号53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25060426530.xls28220503330100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勐海县各单位编制的通知》海编办发20166号)精神,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部门,加挂勐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合计18名。局机关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股、房产股。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9名,其中:勐海县城建监察大队,核定编制13名,实有人数13人;勐海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编制10名,实有人数10人;勐海县建筑管理站核定编制10名,实有人数10人;勐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核定编制26名,实有人数25人。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个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根据上级精神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7、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9、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寨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检查。

12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3、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地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14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编制人防经费年度预决算;负责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落实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化规划建设;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平时参与城市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服务和保障工作;指导人民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技能知识普及;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15、承办勐海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措并举,抓实抓牢农村危房改造,确保扶贫摘帽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勐海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家组,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的培训会,其中对全县20个行业部门、县级贫困动态管理工作队员、11个乡镇人员、68个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各村组领导、民间工匠发放了《口袋书》1200余份。

三是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根据《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今年脱贫摘帽实际,我县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73户,其中省级850户,县级452户,卡外172户。现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编制、农户纸质档案收集审核工作。目前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73户中,已开工1051户,竣工193户,入住94户。

2、 精准发力,强势推进,全面铺开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一是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清一增工作开展情况:

四治方面:一是累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59份,《限期拆除通知书》311份,取缔违规占道经营9998户,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44000余起,收缴破旧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及灯箱182个;整治乱贴乱画8556件,整治乱吐乱扔1001件、乱排乱倒587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268件;二是全面开展治理脏乱差行动,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592份,签订《责任制》18份,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将城区7座公厕纳入管理,对外免费开放;结合河长制要求,正在逐步建立河道沟渠脏迹治理长效机制;三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要求,编制完成《勐海县县域镇(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建设体系规划》;四是开展交通联合执法238次,现场查处1934余起,查处违停13734余起,教育违停5000余人,暂扣车辆1055辆。

三改方面: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200套任务,已完成221户的协议签订,全部采取货币化方式安置;对地下水开采较为普遍、无市政供水设施的西城组团及北城组团的情况,采取新建市政供水管网方式解决;对工业园区供水管网未形成环状网路,管网布局较为混乱的情况,采取新增管网补强供水体系方式解决。

两违整治方面:勐海镇、勐遮镇、勐满镇、黎明农场等乡镇陆续开展两违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累计查处违法建设户590户,累计查处面积23.11万平方米,累计查处率为83.85%。疏堵结合,治理曼贺片区成效显著:目前在勐海县一公里双赢停车场旁设置的曼贺片区临时建材市场安置点,已于1019日正式进场施工,一期将于12月初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3350㎡,建成后将为130余户建材商户提供临时安置点。

增绿方面:一是勐海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516日通过勐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二是因地制宜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目前正在实施经四路、嘎海路、一中路、茶厂路与南海路绿化带提升改造。

二是村庄七改三清工作开展情况:

七改方面:一是改造农村道路。新建农村公路846公里,总投资65889万元,全县85个行政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目标。二是改造农村饮水。2017年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计204个项目点,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项目前期工作;供水方面,已完成勐海镇、勐宋乡、勐满镇输水管网共38.53公里,配水管网共33.43公里,建成自来水厂4个;三是改造农村用电。完成县城区10千伏环线四、五回线路城市配网建设,全县53个农村通电工程及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除涉及搬迁的1个项目外其他全部实现开工,并已完成复测及资料统计。城乡通信基础设施方面,城域网和接入网均实现光纤化,县城及乡镇4G信号覆盖率为100%;四是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改造畜禽养殖圈舍面积共计125617平方米,建设粪污处理设施6466立方米,沼气池144口,排污沟8949米,青贮窖2056立方米;五是改造农村厕所。全县累计12个乡镇镇区、农场场部建成公厕,覆盖率为100%,累计80个建制村建成1座及以上公厕,覆盖率为86%;六是改造农村炉灶。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项目,累计安装锅用杀青炉1555口,滚筒式杀青机124台。

三清方面:一是清洁水源。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范围,委托云南天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季度、半年分别分别对引用水库进行常规检测,那达勐水库水质监测结果为类水质,达标;二是清洁田园。成立了勐海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领导小组。在全县农产品产地范围内,按照三类重点区域和一般农区布点采样要求,共采集190个土壤样品,加密采集36个样品,水稻协同监测采集45个样品;确立国家控制监测点位41个;三是清洁家园。全县共11个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项目,项目前期编制、审批均实施完毕,国开行贷款已到位。

3、服务大局,稳步推进全县重点市政项目工程

一是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亿贷款项目)11条市政道路及1个湿地公园项目已开工建设,分别为:沿河路延长线、景管路(G214国道至滨河路段)、茶乡路、经四路、纬四路、中央国际235号路、沿河圆城市环境保护湿地、帕宫河支道。南海路,于2017929日完成招投标。

二是东北片区(工业园区)市政道路。东北片区(工业园区)号规划路、东北片区(工业园区)号规划路2、茶都一期(茶叶交易市场)1号规划路、老国道214联络线(茶都段)改建市政道路已开工建设。

三是 2017年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八路两管项目)。一公里转盘至民族小学路段雨污管建设、滨河路段市政污水主管网改造项目可研已批复、外业地勘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已通过,正在开展环评、水保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准备进行招投标;勐巴拉体育生态公园环道(健民茶厂旁)、扩建双拥路、改扩建景养路和改扩建景管路、勐巴拉体育生态公园礼佛大道和勐巴拉体育生态主干道均可研已批复正在开展环评编制工作;茶厂路(纳冠段)、茶乡路支线(五号地块),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

4、以行业发展为核心,规范建筑业管理水平

一是建筑业管理工作平稳发展。2017年全县辖区内共有建筑企业38家,本地建筑企业3家,截止到目前,本地三家建筑业企业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5007万元,同比增长2.45%。我局共受理、办结项目报建58项,总投资137588.317万元,总建筑面积625723.422㎡;办理项目安全监督备案81个,面积151700.51㎡;完成招投标备案35项,开标项目29项,总建筑面积264456.02㎡;办理施工许可证36件,项目总投资56594.19万元,建筑规模214515.1㎡;办理施工起重机械登记10台;下发安全隐患监督整改通知书60份,已整改783条,整改率达90%;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2个,涉及务工人员477人,解决工人工资共266万元;完成清退企业所交纳的安措费566.2万元,涉及29个项目;完成建筑节能工程14个,总建筑面积167785.83㎡,墙体面积503357.49㎡,新型墙材面积251678.75㎡,面积比率为50%

二是质安监管规范有序。截至目前,我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受理建设单位申报办理监督手续的各类工程69项,单位工程148个,总建筑面积25.2万㎡,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5份;监督工程竣工验收3318.38万平方米,受理各项工程质量投诉3起,处理完毕3起。实现了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稳步上升。

    5、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规范人民防空工程

一是共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6份,用地面积1226785.0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9份,建筑面积870579.45㎡。二是完成县城城市设计、消防、环卫、燃气专项规划、一水两污体系规划、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规划及多规合一初稿已编制等的前期工作。三是勐遮、勐阿、勐宋、西定等其余八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州规委技术审查,目前规划方案已修改完善,正在上报县政府批复实施。四是易地搬迁工作涉及的9个乡(),共有64个易地搬迁安置点且已完成规划编制。五是共办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22份,建筑面积1114296.23㎡,共收取易地建设费1114万元,办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许可证》2份,建筑面积108296.1㎡,拟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1630.7㎡;对勐海县远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海仙居、西双版纳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西双版纳浩宇大城三期第一组团项目防空地下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对县城区内的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共计11处进行了更新和升级,防空警报系统已基本覆盖县城主城区;通过宣传车大屏幕播放人防安全教育宣传知识,发放人防安全教育宣传册1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勐海县城建监察大队

3.勐海县建筑管理站

4.勐海县建筑质量监督

5.勐海县环境卫生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12,532,154.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375,154.22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7,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增加153,199,710.49元,增长91.01%,增长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76,811,948.96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2,735.93元,占总支出的10.31%;项目支出248,259,213.03元,占总支出的89.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8,505,419.69元,增长74.86%,增长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52,735.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0,826.10元,增长0.93%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调资补发因素使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259,213.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074,593.59,增长主要原因2018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市垃圾污水管网基础建设共计投入11,739,500元,建设完成勐海镇景竜村委会曼兴片区污水主管改造项目设计污水管长度2273米,完成约500米;建设勐海镇曼贺村委会曼景买片区雨污管建设项目设计污水管长度3968米,设计雨水管全长4252米,完成污水管长度约3900米,完成雨水管长度约4192米。

2、城市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共计投入,86,290,000元,建设完成新建茶乡路、景管路、中央国际 235号路、沿河路延长线、帕宫河支道、号规划路、老国道214联络线(茶都段)改建、茶都一期(茶叶交易市场)1号规划路、老城区茶乡路支线(五号地块)、老城区茶厂路(纳冠段)及改扩建象山路、佛双路、南海路等共15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及1个学府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号规划路、经四路、纬四路、老城区景管路(茶乡路至象山路段)4条市政道路正在推进,尚未完工。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投入80,163,052元,勐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三最两就原则,由县级级组织农村危房改造认定专家对勐海县农村住房安全等级进行认定,对认定为CD级危房的,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程序开展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勐海县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172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172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764户(建档立卡496户、低保234户、残疾16户、五保18户),非4类重点对象2408户。

4、全面消除农村住房石棉瓦顶彩钢瓦顶补助资金60,000,0002018年全县共计实施石棉瓦顶、彩钢瓦顶改造7911户,投入资金6000万元。同时,为统一实施标准,及时准确核实石棉瓦顶、彩钢瓦顶改造工程量,加强工程量质量监督,提高工作和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委托第三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两瓦改造工程量进行核实,经初步审定,全县共更换主瓦121.133956万米,正脊瓦13.5603万个,斜脊瓦5.8455万个。

5、城市维护费共计投入10,064,661.03元,清扫县城区保洁面积72.9万平方米,日清运垃圾约70—80吨,清运清淘粪便104车约520吨,清除214线白色垃圾及建筑垃圾约45吨。修复市政钩盖板456片、井盖70个、清理垃圾淤泥约80吨。完成沿河路右侧、湿地公园、中央国际2号、3号、5号、茶厂路(纳冠段)、219线新增栈道等绿化面积共计41425.4平方米,栽种绿化苗木2341棵,栽种草花4800株,铺设草坪90平方米;完成佛双路象山路种植花箱350个,种植桑蓓斯7000株;完成国道G219线绿化示范段、象山街、佛双路、南海路、景管路农贸市场街段绿化提升改造共计19259.06平方米,栽种绿化树木719棵;栽种茶树235940株;栽种花草59641株;铺设草坪90平方米。维修LED路灯116盏、高压钠灯21盏、景观灯105盏,维修路灯、景观灯配电箱187次;路灯调时11次,排查路灯景观灯线路故障162次,修复损坏路灯线路123次,保证县城区路灯及景观灯的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37,584.8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3%。与上年对比增加103,230,888.44元,增长67.52%,增长主要原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8,76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704,643.20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10,591.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4,331.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223.60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198.7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701.13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4,078.3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44,41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6,720.00元,行政单位医疗108,901.50元,事业单位医疗526,656.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2,136.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421,41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水体10,321,417.14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5,250,87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683,308.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1,026,683.21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635,990.17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45,100,837.93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00,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116,476.54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981,579.63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8,327,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8%。主要用于农村基础实施建设88,097,652.00元,其他扶贫资金支出229,56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804,889.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8%。主要用于廉租住房315,715.00元,农村危房改造54,016,288.27元,公共租赁住房1,490,000.0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62,500.00元,住房公积金720,38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94,934.19元,完成预算的6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274.19元,完成预算的9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0.00元,完成预算的0.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标准,杜绝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大幅压减。二是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停放、派车登记,杜绝了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数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8,241.79元,下降5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29.79元,下降11.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停放、派车登记,杜绝了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712.00元,下降98.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通过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标准,杜绝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大幅压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274.19元,占98.25%;公务接待费支出1,660.00元,占1.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局未安排公务出国(境)事宜,故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均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274.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274.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3,612.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7,929.91,增长80.0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91,487.58元、印刷费411,708.00元、手续费755.00元、水费36,969.40元、电费554,158.08元、邮电费79,318.67元、差旅费147,447.00元、维修(护)费1,630,942.30元、租赁费233,060.00元、培训费5,034.00元、公务接待费1,660.00元、专用材料费193,810.00元、专用燃料费830,000.00元、劳务费37,430.00元、委托业务费1,012,007.00元、工会经费95,466.00元、福利费30,482.9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274.19元、其他交通费用358,311.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3,413.28元、办公设备购置56,288.00元、专用设备购置,20,5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87,629,536.89元,其中,流动资产59,694,145.75元,固定资产27,935,389.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52,430.6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124,375.12元,固定资产增加3,628,053.5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87,629,536.89

59,694,145.75

27,935,389.14

2,026,363.47

15,970,712.77

 

9,938,312.90

 

 

2.00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2,188.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2,188.00,具体为环卫专用车辆23辆,压缩式垃圾车1辆,金额339,000.00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金额679,000.00元、电动冲洗车3辆,金额204,000.00元、电动保洁车15辆,金额234,000.00元、护栏清洗车1辆,金额530,000.00元、卸货汽车1辆,金额152,000.00元,环卫专用车辆共计金额2138,000.00元;两违联合执法服装50套,金额109,880.00元、两违联合执法组办公桌椅6套、金额40,308.00元、两违联合执法组文件柜6组,金额4,0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2,18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项目支出1,942,638.53元,按照州财政局州本级2018年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一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2018年我单位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具体为人民防空经费195,000元;农村危房改造示范村项目贷款利息914,072.53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对本级安排的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相符,2个项目均达到年初目标,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各项目按照年初目标完成,项目主要用于辖区承担社会事务支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涉及民生项目。下一步要树立项目管理绩效理念,每个项目制定清晰、可量化绩效目标,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实现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单位。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单位。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33301111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250604265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