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公安局局长高江林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作者 :未知 来源 :转载 勐海警方微信公众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0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阅览此信!

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央、省、州统一部署,我县正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大家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把破关系网、打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坚决揭开盖子、撕开口子、挖出根子,一查到底。若您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现以下13类情形的,请及时举报:

()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十二) 边境贸易活动中存在走私、护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问题。

欢迎大家通过来人、来电、信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作为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我郑重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将严格保密,保证举报人和证人的安全,对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依照《勐海县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奖励。

我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举报方式:

勐海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691-5173502

举报信箱: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双拥路勐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6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