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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双版纳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港▪金沙河畔二期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3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西双版纳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港金沙河畔二期项目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西双版纳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龙港金沙河畔二期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西双版纳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龙港金沙河畔二期项目,建设规模203507.6平方米,本次申请预售面积48600.75平方米(15222327S115幢,其中:住宅316套,面积46090.12平方米,商业38间,面积2510.63平方米)。预售商品房的计划、规划、用地、施工手续完善,公司投入的资金已达到预售商品房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房屋竣工、交付时间,准予预售。

二、根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布每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单价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在预售时应在售楼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云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所售楼栋的住房套数、建筑面积、销售价格等重要信息。

三、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