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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城建监察大队职责清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0-20

勐海县城建监察大队职责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事项

相关依据

责任处室

职权类别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县建设领域行业法规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建筑市场法规体系,做好我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违反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我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城建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2

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维护及日常管理,对占用、挖  掘城市道路、开设路口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进行审批和管理;负责随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他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1.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维护及日常管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建监察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建监察大队

 

2.依法承办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临时占道的审批。

行政许可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监督检查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质量。

 

4.负责随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他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3

负责城市市容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按市区分工负责对市管范围内的城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建筑物改扩建外装、各类专业棚亭设置进行审批与管理;负责城市市管范围内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的管理工作。

1.负责城市市容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建监察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建监察大队

 

2.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市管范围内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市区霓虹灯、电子屏墙、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和综合管理。

行政许可

5.参与城市公用照明、灯光灯饰 (含街景、建筑物照明、灯箱广告、霓虹灯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工作。

 

6.会同和协调有关部门及执法队伍对市区户外广告依法进行监督,并组织执法检查。

 

7.休闲广场、政府广场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广场广告活动、广告设施、广告载体管理及广场摊位管理。

 

4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的管理。

负责对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监管。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城建监察大队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