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通知公告
- 2024-04-03 西双版纳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流程
- 2024-04-02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场所搬迁公告
- 2024-03-18 勐海县应急指挥中心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 2024-03-11 关于公示省、州级森林草原火情举报电话的通知
- 2024-01-23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勐海县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2024—2025年)》的公告
- 2024-01-05 关于推荐耿礼芳同志为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绩突出个人推荐人选的公示
- 2023-12-04 勐海县防汛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3-11-28 勐海县防汛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3-09-04 焊接与切割作业“十不准”
- 2023-09-04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应急管理局窗口>>通知公告>>
西双版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补充公告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4-22
尊敬的普查对象:
你好!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目前,全州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正式登记的关键阶段,为确保普查单位不遗漏,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时间
请尚未接受经济普查登记的单位,在4月25日之前主动与所在县市乡(镇、街道、农场)普查机构联系,并准备好普查登记所需资料(证照及2018年财务资料),配合做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二、普查对象
此次普查正式登记对象是我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中的个体
经营户。
三、普查内容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对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普查登记资料的,可以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