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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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9-04 06:06
海政办发〔2020〕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为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黎明农场,县级各部门要按照附件5.《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培训课件》要求,参照国家部委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权责分工实际情况,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对号入座、积极主动认领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各项公开事项,并将各领域目录中的公开事项进行增减。县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州级单位沟通对接,并做好各乡镇(农场)目录编制的指导工作。
二、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对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进行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于2020年9月8日前将名单报县政府办,邮箱:mhxzfb@126.com。
三、县级各牵头部门目录的编制工作于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并填报附件3.1《西双版纳州勐海县XX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附件3.2《西双版纳州勐海县XX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增减表》(县级非牵头部门将附件3.1、附件3.2于2020年9月23日前报送至26个试点领域目录编制牵头部门)。各乡镇、农场目录的编制工作于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并填报4.1《勐海县XXXX乡(镇、农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附件4.2《勐海县XXXX乡(镇、农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增减表》。请各乡镇、农场,各牵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上表格纸质版(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审核。
联系人:李文韬 刘远娇,联系电话:5126236。邮箱:mhxzfb@126.com。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
3.1西双版纳州勐海县XX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2西双版纳州勐海县XX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增减表
4.1勐海县XXXX乡(镇、农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2勐海县XXXX乡(镇、农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增减表
5.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培训课件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tmp.pdf
附件3 和附件4 .xlsx
附件5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培训课件(PDF).pdf
附件2.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