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2023年符合种植稻谷大户奖补奖补名单公示
- 作者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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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28 04:09
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种植稻谷大户奖补资金纳入2024年预算的批复》(海政复〔2023〕508 号)和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勐海县促进稻谷生产、稳定稻谷种植面积奖补实施方案》要求,勐海县2023年促进稻谷生产、稳定稻谷种植面积奖补的实施方案,经村委会、乡镇公示无异议,县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现将勐海镇、勐遮镇、勐混镇、勐阿镇、勐满镇、打洛镇、勐往乡、布朗山乡、西定乡、勐宋乡、格朗和乡、黎明农场等乡镇(农场)符合稻谷种植面积达到500亩及以上的大户、企业、合作社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1月29日至2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2月5日前向勐海县农业农村局以及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反馈,以便核实。
受理电话1:0691-5122339
通信地址: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2:0691-12388
通信地址: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