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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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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3-22 11: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7〕7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中傣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傣医药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加快中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建设高品质健康勐海为抓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勐海县丰富的自然资源、独特的区位优势、极具影响的旅游品牌和历史悠久的傣医药文化,不断激发中傣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潜力和活力,充分发挥中傣医药在促进全县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傣医药事业振兴和产业发展,为推进健康勐海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充分发挥中傣医药特色优势,健全中傣医药服务网络,完善中傣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傣医药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享有中傣医药服务的权益。

坚持继承创新、产业融合。加强中傣医药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强化科研及成果转化,构建促进中傣医药健康服务跨越式发展的创新机制。促进中傣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信息服务、文化传播以及服务贸易等产业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傣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链。

坚持政府引导、协调发展。强化政府在推进中傣医药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傣医药发展政策措施,积极营造公平参与、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着力破除制约中傣医药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中傣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中傣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傣医药服务,中傣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基本完善;中傣医药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傣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中傣医药文化得到充分继承与弘扬,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深入,惠民效果进一步放大。每千人口公立中傣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以上,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中傣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居民中傣医药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建设一批中傣医药健康服务重点项目。

到2030年,中傣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县全覆盖,中傣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由名中(傣)医、中傣医药专业技术人才为主和“能西会中”乡村医生、农村中傣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为补充的中傣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傣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提升;中傣医药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为健康勐海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傣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傣医医疗服务网络。要在政府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傣医医疗资源,全面建成以中傣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傣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傣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傣医医疗服务网络。将勐海县中傣医医院建设成为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边境中傣医医疗和健康服务中心。加强综合医院中傣医药科室设置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傣医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8类以上中傣医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5类以上中傣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傣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傣医医院设备配置和中傣医药人员配备,并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中傣医药人员占比均达到20%以上,中傣医诊疗量占比达到30%以上。加强中傣医医院康复科室和康复医院中傣医药科室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傣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妇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傣医专科医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傣医药服务的中傣医门诊部和中傣医诊所,引导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

2.提高中傣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推进中傣医医院等级评审及持续改进活动,整体提升中傣医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中傣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积极配合州上新增国家级、省级中傣医临床重点专科和一批重点专科培育项目,积极创建1个州级中傣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傣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中傣医药参与应急救治、疑难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着力推进基层中傣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县级中傣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傣医优势病种诊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傣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慢性病中傣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傣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傣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傣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大力推广中傣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中傣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实施“中傣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工程。

3.促进中(傣)西医并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傣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傣西医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县级以上中傣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建立临床协作关系,以单纯的中傣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的疑难病种、急危重症协同诊治为切入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营造中傣西医深度融合氛围,全面推进中傣西医协同协作服务模式创新;着力推进中傣西医科学研究协同协作,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重点围绕医学理论、临床实践开展重大疾病中傣西疗法联用的指导理论和方法研究以及中傣西医协同治疗的临床方案、治疗指南(规范或标准)以及疗效评价体系研究,中傣西医防治方法和技术研究以及中傣药的研发,力争形成一批中傣西医融合重大科研成果;实施中傣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项目;完善中傣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西医人员脱产学习中傣医药知识与技能;探索建立中傣医医师和西医医师联合查房、会诊制度和中傣西医结合交叉培养制度,形成具有中傣西医融合思维的中傣西医协作团队,造就一批高水平、富有活力的创新型中傣西医融合领军人才。

4.促进傣医药发展。将傣医药发展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傣医药科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傣医医疗机构。加强傣医药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勐海县中(傣)医医院创等达标及持续改进活动,支持傣医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开展傣医药基础研究,抢救、挖掘、整理傣医药古籍文献及民族民间诊疗技术。进一步推进名老傣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建设,推进傣药标准建设,提高傣药质量,加大开发推广力度,不断推进傣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

5.放宽中傣医药服务准入。改革中傣医药人员和机构准入制度,实施中傣医诊所备案制管理。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经综合考核合格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傣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傣医诊疗服务的中傣医一技之长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傣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提供传统中傣医药服务的中傣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傣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傣医开办中傣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傣医坐堂区医诊所。鼓励探索公立中傣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傣医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并探索开展多形式的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允许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傣医类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医师多点执业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提供传统中傣医药诊疗服务。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傣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6.推动“互联网+”中傣医医疗。加强中傣医系统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中傣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傣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傣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不断提升中傣医药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发展中傣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7.加快中傣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发挥中傣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中傣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傣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傣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规范的中傣医治未病服务,努力实现中傣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傣医健康保障模式,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傣医药健康服务。鼓励中傣医医疗机构、中傣医医师为中傣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傣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

8.提升中傣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鼓励中傣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傣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傣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以及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傣医传统运动。鼓励充分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研发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加快中傣医治未病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推广融入中傣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9.发展中傣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以上中傣医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发挥中傣医医疗机构的技术优势,与养老机构联合开展老年人中傣医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中傣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工作开展。鼓励中傣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医养结合”。鼓励中傣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傣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整合社区医疗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在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设立医疗室,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中傣医养生保健、医疗、健康教育、免费体检等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傣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养生养老公寓。规范中傣医药养老服务机构和技术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傣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康复医院。

10.发展中傣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立足我县丰富的自然资源、旅游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高端医疗企业、养老企业和专业运动企业,把勐海县建设成为极具民族特色和边境区位优势的养生旅游基地,广泛开展睡药、拖擦、药浴、熏蒸、中傣医药文化体验、气功等养生保健项目,发展中傣医药健康旅游。鼓励在酒店、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开设中傣医药机构,提供针灸、推拿和药膳、中傣药茶饮等健康服务项目。积极推动中傣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名胜古迹、中傣药材种植基地(园区)、生产企业、中傣医药文化基地和特色中傣医药诊疗技术等中傣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产业发展范畴,将中傣医药健康旅游融入养生养老和治未病中,鼓励开发有特色的中傣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建设中傣医药特色旅游村寨、休闲度假区、文化街区、主题公园和酒店等项目,充分融入中傣医药文化内容和特色元素,形成一批与中傣药科技农业、名贵中傣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支持举办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傣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展会。

11.规范中傣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按照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要求,鼓励建立中傣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傣医养生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模式,扎实推进中傣医药认证管理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三)扎实推进中傣医药传承发展

12.加强中傣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傣医药传承工程。以建设名老中傣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为重点,全面系统继承名老中傣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傣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傣医药诊疗技术,支持依托传承人建立的传承基地、传习馆和展示室建设。建立中傣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切实把中傣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13.加强中傣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开展中傣医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支持中傣医药传统知识和古籍文献数据库建设。加强中傣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傣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推进中傣药的开发,支持挖掘开发民间组方、验方,加快推出一批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疗效可靠的医院制剂和药物。开展民族民间特色诊疗技术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傣医经验方,积极配合州上完成不少于5部中傣医药文献整理出版,30个特色中傣药制剂研发。加强知识产权品牌保护。

14.强化中傣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傣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强化中傣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促进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有机结合。鼓励医疗机构、制药企业实施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传统中傣医(药)师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名老中傣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傣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傣医药骨干人才。鼓励中傣医医生充分利用和吸纳现代科技技术方法及现代医学成果,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四)着力推进中傣医药科技创新

15.健全中傣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健全适合中傣医药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统筹中傣医药科技资源,推动中傣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鼓励支持医药企业与医药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中傣药新药研究和开发,促进重大新药创新资源在省内直接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

16.加强中傣医药科学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傣医药研究方法,加大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傣医药防治研究,形成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深入开展傣医药理论体系研究,拓展研究领域,加大傣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力度,提高院内制剂质量标准,推进将质量安全、临床疗效较好的傣药院内制剂在全省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鼓励开展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等疾病的创新药、临床急需新药和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药物,以及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创新中傣药研发。加强我县傣药材、傣药饮片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标准提升。

17.完善傣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符合傣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完善有利于傣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傣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开展傣医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建立符合傣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

(五)全面提升中傣药产业发展水平

18.加强中傣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野生中傣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完善中傣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傣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设立优质种源保护区,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子资源库,培育天然中傣药材基地和中傣药材种苗推广基地。深入开展中傣药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中傣药资源底数,建好中傣药资源动态监测平台,提供中傣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完善中傣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中傣药材标准化体系认证,建立与国际标准等同的标准质量认同体系。加大道地傣药材品种的研究和登记工作,促进特色中傣药材大品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傣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

19.推进中傣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推进“云药之乡”建设,实施中傣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中傣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建立覆盖适宜区和原产地的中傣药材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快推进中傣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设立中傣药资源保护区,建设药用植物园和濒危稀缺、名贵、道地中傣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大宗优质规范化中傣药材生产基地,制定完善中傣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标准和药材质量标准,强化中傣药材种植养殖关键环节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引进,鼓励订单生产。到2020年,全县中傣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建设中傣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种植、养殖基地。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中傣药材保险产品,抵御中傣药材种植风险和中傣药材价格波动风险,切实保护好中傣药材种植企业和个入的经济利益。实施贫困地区中傣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傣药材生产,推进精准扶贫。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傣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使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每个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傣医药适宜技术。

20.促进中傣药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中傣医药生产现代化,推进中傣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傣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傣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提升中傣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傣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以中傣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实施中傣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傣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中傣成药上市后再评价,加大中傣成药二次开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名方大药,打造知名品牌。

21.构建现代中傣药材流通体系。建设现代中傣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形成从种植、养殖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在中傣药材主产区、大宗药材聚散地和交通物流中心建设专业市场及仓储物流中心。通过对中傣药材种植和养殖企业、中傣药材经营户和经营企业、中傣药饮片和中傣成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等交易主体环节关键信息电子化的登记、管理,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傣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支持中傣药材仓储物流建设和中傣药材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支持发展中傣药材跨境电子商务。

(六)大力弘扬中傣医药文化

22.繁荣发展中傣医药文化。宣传中傣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支持建设县级傣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加大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中傣医药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争取将部分传统配方、医疗技艺等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将传承谱系清晰、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德艺双馨、带徒传技成效明显的从业人员,申报评审认定公布为中傣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依托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加强中傣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建设。

23.发展中傣医药文化产业。促进中傣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傣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傣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傣医药文化产业链。

(七)积极推动中傣医药国际交流

24.加强中傣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借助我国在海外设立的“中国文化交流中心”、孔子学院以及“云南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交流会”、云南广播电视台国际频道、“云南中医”和“西双版纳傣医药”公众微信平台等,推动中傣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我县接受中傣医药短期培训、临床实习以及开展医疗体验、健康旅游等活动。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傣医药健康服务相结合,继续发挥好在“云南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交流会”区域合作机制中的学术引领和主导作用。

25.扩大中傣医药国际贸易。利用我县区位优势,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扶持优秀中傣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开办中傣医药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傣医药国际贸易。积极引导入境游客体验中傣医药健康旅游,整合推介中傣医药保健产品,提高境外消费者对中傣医药的认知度,带动境外中傣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地方立法,把发展傣医药纳入法制轨道

加强傣医药地方立法是填补傣医药地方法规体系空白、保护和发展傣医药的迫切需要,也是保护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要把傣医药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积极配合州上出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为促进傣医药的保护和发展建立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积极创造傣医药的良好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傣医药在弘扬历史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督导考核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中傣医药项目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强化全过程的项目绩效评价,并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加强中傣医药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中傣医药服务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问责机制,建立中傣医药监督信息数据和统计平台,通过平台监控服务和产品质量。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傣医药工作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中傣医药政策扶持力度

落实政府对中傣医药事业投入倾斜政策,加大中傣医药发展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傣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改革中傣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傣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降低中傣成药虚高药价,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好不取消中傣药饮片加成和中傣药饮片不计入药占比政策。逐步扩大中傣医药在医保中的比例和范围,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傣药院内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傣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傣医药服务,适当提高中傣医药服务的医保报销比例。支持傣药品种进入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勐海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公立中傣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傣医药产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中傣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傣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

(四)加强中傣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举办不同层次的临床类别医师中傣医药知识培训,使临床类医师掌握中傣医精髓,准确运用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开具中傣医处方和中傣医药技术方法。支持开展乡村医生中傣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及中傣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全科医生、中傣医护理骨干,基层中傣医药、财务骨干,以及中傣医药健康服务、医院信息化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探索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傣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开展中傣医药技术比武大赛,提升中傣医药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推进中傣医药信息化建设

按照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作部署,加强中傣医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傣医药大数据应用,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完善中傣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配合做好中傣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县级中傣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级中傣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制定扶持中傣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定期协调、研究、解决中傣医药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县人民政府将中傣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中傣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中傣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中傣医药发展中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计划。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政策措施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完善管理体系。县卫计和计划生育局要建立高效、有序、有力的中傣医药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做好加强中傣医药发展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健全中傣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傣医药管理职能,确保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承担有关工作,切实加强中傣医药管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关心、支持中傣医药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媒体,大力弘扬中傣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傣医药在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中傣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傣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课程,形成全社会共同发展中傣医药的良好格局。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切实提高中傣医医疗服务能 力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傣医医疗服务网络。

县人民政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2.实施中傣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完成县级以上中傣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基层中傣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傣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中傣医非药物疗法,实施“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工程,提高中傣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财政局

3.促进中傣西医结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傣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傣西医结合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中傣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逐步引导将部分综合医院转型为中傣西医结合医院。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农业和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4.促进傣医药发展。将傣医药发展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傣医药能力建设,建立傣医药临床研究基地;推进傣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

县人民政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放宽中傣医药服务准入。改革中傣医药人员和机构准入制度,实施中傣医诊所备案制管理。鼓励和支持中傣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中傣医药从业人员有关培训和考核。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6.推动“互联网+”中傣医医疗。加强中傣医药数据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傣医医疗服务应用;完善中傣医药信息统计制度。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大力发展 中傣医药 养生保健 服务

1.加快中傣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傣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傣医健康保障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傣医养生保健机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约的商业保险公司

2.提升中傣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快中傣医治未病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推广融入中傣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发展中傣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中傣医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中傣医医疗机构采取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医养结合”;鼓励中傣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傣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傣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养生养老公寓;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康复医院。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老干部局

4.发展中傣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建设中傣医药健康旅游基地。鼓励在酒店、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开设中傣医药机构。积极推动中傣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产业发展范畴。加快建设中傣医药特色旅游村寨、休闲度假区、文化街区、主题公园和酒店等项目。支持举办中傣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展会。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规范中傣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中傣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建立中傣医养生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模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扎实推进中傣医药传承发展

1.加强中傣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傣医药传承工程;挖掘民间中傣医药诊疗技术,支持传承基地、传习馆和展示室建设;建立中傣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县财政局

2.加强中傣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开展中傣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支持中傣医药传统知识和古籍文献数据库建设;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推进中傣药的开发;开展傣族民间特色诊疗技术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积极配合州上完成中医药文献整理出版,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傣药制剂研发;加强中傣医药品牌保护。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中傣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傣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建立传统中傣医药师管理制度;鼓励中傣医医生充分利用和吸纳现代科技技术方法及现代医学成果,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健全中傣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建立符合中傣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整合中傣医药科技资源,促进提升中傣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建设傣医药临床试验基地;支持民族医药研究所科研能力建设。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和科技局

县财政局

着力推进中傣医药科技创新

2.加强中傣医药科学研究。加大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傣医药防治研究,形成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开展中傣医药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中傣药材、中傣药饮片标准研究制定和标准提升工作;加大中傣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力度,将临床疗效较好的中傣药院内制剂在全省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与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建立完善符合中傣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农业与科技局

全面提升中傣药产业发展水平

1.加强中傣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野生中傣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开展中傣药资源普查,建好中傣药资源动态监测平台;完善中傣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大道地药材品种的研究和登记工作,促进特色中傣药材大品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

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傣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

县农业与科技局、县生物产业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2.推进中傣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推进“云药之乡”建设,实施中傣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覆盖适宜区和原产地的中傣药材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快推进中傣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建设中傣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种植养殖基地。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中傣药材保险产品,抵御中傣药材种植风险和中傣药材价格波动风险。

县农业与科技局、签约的商业保险公司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3.促进中傣药工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傣医药生产现代化,推进中傣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傣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傣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实施中傣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傣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中傣成药上市后再评价,加大中傣成药二次开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名方大药,打造知名品牌。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与科技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构建现代中傣药材流通体系。建设现代中傣药材仓储物流中心;通过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支持中傣药材仓储物流建设和中傣药材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支持发展中傣药材跨境电子商务。

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大力弘扬中傣医药文 化

1.繁荣发展中傣医药文化。支持建设州级傣医药文化宣传基地;组织申报中傣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加强中傣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建设。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

2.发展中傣医药文化产业。促进中傣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傣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傣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傣医药文化产业链。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积极推动中傣医药国际交 流

1.加强中傣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傣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建立我县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多层次的中傣医药国际教育合作;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傣医药健康服务相结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扩大中傣医药国际贸易。扶持优秀中傣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开办中傣医药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傣医药国际贸易;积极发展入境中傣医药健康旅游。

县商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建立和完善督导考核机制。要建立以落实各项重点任务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中傣医药项目的绩效管理。加强中傣医药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县人民政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加大中傣医药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政府对中傣医药事业投入倾斜政策,加大中傣医药发展投入力度。改革中傣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降低中傣成药虚高药价,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好不取消中傣药饮片加成和中傣药饮片不计入药占比政策。逐步扩大中傣医药在医保支付和报销中的比例、范围。积极争取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进一步增加傣药成药品种数量;优先保障中傣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傣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

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

加强中傣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傣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傣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傣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中傣医医院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深化中傣医药教育改革,探索适应中傣医医师执业分类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傣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

推进中傣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傣医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傣医药大数据应用。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完善中傣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配合做好中傣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