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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本级单位《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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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3-26 03:40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等文件,现将2024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20231202312月期间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431日至20241031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窗口申报。

、相关说明

(一)2023年度安置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有残疾人就业的或已残疾人就业且正常年审的都需要当年9月、10月、11月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费或申报减免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提交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登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了解办理状态、获取是否通过审核信息等已办结并发送税务部门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最后请用人单位结合办件过程,在办件好差评选项中给予办件评价为谢!

特别提醒:此项工作已列入每年、州对县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综合绩效指标加扣分,请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

、咨询电话

勐海县残联就业指导办公室:0691-3012687

 

附件附件1 互联网平台网报操作.doc

附件2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3 2024年就业年审登陆流程.doc

 

 

 

                    勐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326日